很多患者家属认为化疗期间或者用完化疗药后多观察,没有反应就不会有什么事情,这种观念是不对的。化疗药物的不良反应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急性和亚急性不良反应,指用药后当时和疗程内出现的过敏、恶心呕吐、腹泻;血液学、肝肾功能、手指麻木、皮疹、手足综合征和脱发等。
另一类为长期不良反应,指在停药后或停药后多年出现的不良反应,包括神经毒性、造血系统障碍、间质性肺炎、心脏毒性、内分泌失调、畸胎、第二肿瘤等。通常指的不良反应为前者。化疗药物不良反应的严重程度可以采用一定的标准来评价。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是评价抗肿瘤药物的经典标准,由轻到重将其分为0、I、II、III、IV度。
下面阐述临床中常见的化疗不良反应及处理:
消化道反应
恶心/呕吐
恶心/呕吐是常见的消化道反应。有效控制恶心/呕吐对化疗的顺利进行和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恶心/呕吐按发生的规律可以分为以下5类:
①急性呕吐:用药后数分钟到数小时内出现,多于用药后5-6小时高峰,一般24小时内缓解。
②迟发性呕吐:于用药24小时后出现,常见于顺铂。
③预期性呕吐:前一次化疗中出现恶心/呕吐的病人,在下一次化疗开始前就出现恶心、呕吐,属于条件性反射,发生率18%-57%。
④突破性呕吐:指在给予预防性止吐治疗后仍出现的且需解救治疗的呕吐;
⑤难治性呕吐:指预防性或解救性止吐治疗均失败的呕吐。
化疗药物的种类、剂量和给药途径是决定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主要的因素。抗癌药物致吐性强弱按引起呕吐的发生率高低分为高致吐性(90%)、中致吐性(30-90%)、低致吐性(10%-30%)和极低致吐性(<10%)。
化疗药物引起呕吐的机制:化疗药物引起呕吐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呕吐的完成实质上受一系列神经冲动支配。现有的止吐药物主要通过抑制呕吐的神经递质或其受体而达到抑制呕吐的目的。按照作用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多巴胺受体拮抗剂,如甲氧氯普胺;5-HT3受体拮抗剂(昂丹司琼、格拉司琼、托烷司琼、帕洛诺司琼);皮质类固醇;苯二氮卓类;大麻类;NK-1受体拮抗剂,如阿瑞匹坦。根据抗癌药物的致吐性强弱并结合患者的特点制定止吐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