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曼(媒体人)近日,一则“两名医学生跪地救人无效遭恶评”的消息在网上引发热议。救人视频在网上传播后,有人留言调侃,“次日,男子家属把两名学生告上法庭,原因是两个学生没有行医资格证”。事实上,家属非但没有为难两名学生,反而当面致谢,感谢她们出手相救。客观地讲,很难断定网络留言一定充满恶意,也有人读出了留言者对施救医学生的同情和担心,6.1万个点赞亦如此。不论留言者、点赞者初衷如何,热议反映出的核心问题是:路遇有人突发急病,要不要伸出援手?救人无效,需不需要承担责任?公众与舆论应该怎样对待敢于施救的人?根据民法典,不管是医生、医学生还是普通人,也不论医学生是否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路遇倒地之人伸出援手进行施救,即使最后没有抢救过来,也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医学生更不会被定性为“无证行医”。这一善意救助者责任豁免规则,被称作“好人法”,其立法用意就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的高尚行为。而在法律之外,公众与舆论也应当向现场施救释放更多善意。心跳呼吸骤停是临床上最为紧急的情况,如果患者在几分钟内得不到有效抢救,可能会失去生命。现场人员的急救,常常是倒地者最后的希望。但并非每次现场施救都能挽回生命,即便急救者是专业人士,也可能回天乏术。不管最后结局如何,施救者都值得尊敬,应当得到理解与支持。还要提醒的是,公众对现场急救操作不宜过于挑剔。路边施救也不同于临床急救,会受到周围环境、施救者情绪和体力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如果用专业标准来衡量现场急救,恐怕会吓退不少有意伸手相助的人。在这起事件中,我们最终看到了温暖的结局。男子家属通情达理,心怀感恩。两名医学生所在学校成都中医药大学拟授予二人“校长特别奖”。许多网友在看到新闻报道后留言,送去宽慰与称赞。这些善意将汇聚成无形的力量,给予更多人伸手助人的勇气。
现场施救需要善意的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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