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玛刀治疗垂体腺瘤的并发症率较手术、常规放射治疗要明显低。但随着随访时间的延长,伽玛刀治疗病例数的增多,治疗后也出现了一些并发症的个例报道,具体如下。
1、头痛,恶心。在伽玛刀治疗后的24-72小时内,有少数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或主诉头痛。适当补液支持,口服皮质激素和扩血管药物后,短期内症状会消失。此期间内,甘露醇脱水治疗并不能减轻症状。出现上述症状的原因是:伽玛刀治疗垂体腺瘤时剂量高、治疗时间长,剂量幅射到脑干及四脑室底呕吐中枢、激治疗后初期激素水平变化产生血管性头痛等多重因素的作用。
2、视力减退。出现视力损害症状的原因同视神经视交叉受到过高剂量照射有关。垂体大腺瘤或巨大腺瘤累及视交叉时,应先手术尽量切除肿瘤,继而立体定向放射外科应用于治疗术后残留的肿瘤。当该肿瘤长期压迫包绕视交叉时,即使肿瘤经手术缩小,患者视力仍会随视神经萎缩而减退。长期糖尿病或常规外放疗后复发的患者也可继发视力减退。随访中视力急剧减退也不能除外垂体卒中。
3、垂体功能减退或低下。尽管在伽玛刀治疗泌乳素腺瘤的病例中有许多患不育的患者正常怀孕或分娩。同样,其他分泌型垂体腺瘤随激素水平正常,临床症状也有明显改善。但在随访中仍然发现了下列症状:如性欲减退、继发闭经、乏力纳呆等。而且患者核磁共振影像也出现了类似空蝶鞍的表现。
空蝶鞍症可以继发于鞍内手术或放疗。垂体坏死或垂体卒中也是出现鞍区域空蝶鞍的原因之一。此外,患者患垂体腺瘤的病程较长、瘤体长期压迫正常垂体和垂体柄对正常垂体功能也有影响。
部分垂体腺瘤的范围在影像中与正常垂体组织很难区分。手术后残留的垂体腺瘤和常规外放疗后残留复发的腺瘤患者,他们的正常垂体组织的血供可能在先前的治疗中受机械或物理因素影响,从而更易出现垂体功能下降。对放疗或术后残留垂体瘤进行伽玛刀治疗时,正确选择治疗剂量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