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时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为患绝症的儿童提供“死亡权”的国家。该国于2002年将18岁以上的老年人安乐死合法化。
据美联社报道,比利时立法者周三就该国是否应给予绝症儿童“死亡权”进行辩论。预计比利时议会将在周四对该法案进行表决。
安乐死法律的扩大在该国引起了激烈的辩论。
比利时,卢森堡和荷兰是仅有的三个对18岁以上的人实行安乐死合法化的国家。在荷兰,超过12岁的绝症儿童有权死亡。据《卫报》称,修改比利时安乐死法律的提议旨在取消所有年龄限制。
据美联社报道,众议院社会党成员卡琳·拉里埃克斯(Karine Lalieux)说:“我们的责任是让每个人都有尊严地生活,但也要死。”
比利时参议院于2013年以50票对17票通过,以修改安乐死法,并允许18岁以下的人使用。法律将有一些条件,包括父母的同意,并且孩子了解安乐死的含义。
据《卫报》报道,这项立法已经以3-1的多数票通过了上议院,并已通过议会的司法委员会。与教会结盟的中央右翼人士有望对该法案投反对票。
立法的批评者说,孩子们无法理解死刑请求的含义。
“他们在16岁之前不能[合法地]喝酒。他们在16岁之前就不能吸烟。他们在18岁之前不能投票。他们在18岁之前不能结婚。佛兰芒基督教民主党参议员Els Van Hoof说,他们不能因为没有能力而受到惩罚。“但是当他们谈论生与死时,他们可以决定吗?它不连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