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的危害
Runyan的团队在2003年通过电话采访了866名在职青少年。所有人在14-17岁时都从事零售或服务业工作。
在杂货店或食品服务场所工作的395名工作人员中的许多人都使用危险设备或提供或出售酒精来违反法律。
“尽管有联邦法规禁止18岁以下的青少年使用某些类型的危险设备(例如切片机,面团搅拌机,箱式破碎机,打包机)或在消费场所提供或销售酒精,但男性中有52%,女性中有43%报告说他们执行了[至少一项]被禁止的任务。” Runyan和同事写道。
总体而言,三分之二的青少年表示,他们已经接受了一些在职安全培训,而大多数(60%)的青少年表示,有人进行检查以确保他们至少每天一次正确地进行工作。
但是,有22%的女孩和30%的男孩说,他们在典型的一周中至少有一天没有成年人的监督。
此外,有9%的人表示,他们在天黑后一周至少工作一个半小时,每天至少工作一个小时。
青少年报告说,平均每周大约工作16个小时,包括晚上7点以后的工作。在一周的上学之夜,每周三次。
16岁以下的青少年在上学之夜晚上7点后工作是违反童工法的。但是37%的16岁以下青少年表示已这样做。
注意问题
研究人员建议,儿科医生应该意识到青少年工人的工作场所危险,并与青少年讨论。
他们写道:“当年轻人长时间长时间工作,没有足够的成人监督或很少的培训时,应给予特别关注。”
Runyan说她不反对青少年工作-她只是想看到安全成为这些工作的重中之重。她在新闻稿中说:“尽管工作有好处,但对安全的重视不足。”
研究人员说,该研究不包括不会说英语的青少年,因此数据中未充分介绍移民的青少年(尤其是无证件的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