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喻文苏 通讯员章舒琦)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意见(试行)》,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从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公立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和评优评先、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医保管理、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建设等方面科学进行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考核结果相结合的奖惩机制,推动医院科学管理。《意见》指出,各级人社保障、财政部门要结合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完善三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核定和调整办法,排名靠前或进步较快的医院,次年度绩效工资水平可在绩效工资总额基数上适当上浮。在安排次年财政补助资金时,将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分配的因素之一。此外,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成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参考。《意见》明确,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协调省发改委、医保局,将国家和省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立医院“十四五”发展规划资金安排和公立医院争取中央、省预算项目债券的前置条件之一。统筹区医疗保障部门定期对定点机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总额分配、协议续签等挂钩。每类别医院排名后3名将纳入巡查式评审,连续两年排名后3位的医院,第二年度重新进行医院等级评审。推荐申报国家医学中心和国家区域医疗中心的医院,要在国家年度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排名中位列省内同类别同等级医院前3名。
四川嘉奖绩效考核排名靠前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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